本该来司法局报到的李某某,因身患疾病,出行不便,泸县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司法干警上门助其履行报到手续。
在现场,司法干警对其身份进行了详细核对,认真采集基本信息,确保各项矫正措施合法合规、顺利实施。随后,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入矫谈话,仔细询问李某某的病情、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并安慰其调整心态、积极生活、安心养病,顺利完成矫正。最后,对李某某进行了入矫宣告仪式,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违反规定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明确社区矫正期限,强调在矫意识,教育引导其从一开始就要在心中种下自觉服从司法所日常监管的“种子”,为后期强化监管教育奠定良好基础。
此次上门办理入矫手续,一方面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格规范和依法监管,维护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针对矫正对象行动困难的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主动上门服务,给予矫正对象更多理解、支持和尊重,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