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 1月24日四川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作为基层司法工作阵地,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积极响应上级策略,第一时间投身到防控工作中,做好特殊人员管控工作,采取“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健康信息及动态,并通过流动广播、微服务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时普及防疫知识;梳理印制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疫情防控法治科普九问”,宣讲拒绝隔离、哄抬物价、制造谣言等违法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全力做好防疫及法治宣传。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的过程中,我们也收获了一幕幕动人画面。2020年2月10日,民建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微信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时,突然接到社区矫正对象罗某某的电话,询问疫情捐款渠道,想向疫区表示一点心意,得知情况后,司法所向县司法局进行了汇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遂联系民政部门,表明了罗某某的意愿。2月11日,罗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由司法所代其向疫区捐款1000元,他表示:“感谢国家和人民给予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能为此次疫情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是自己作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回报社会的特殊方式,也是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
通过了解,罗某某不仅只有这一项善举,他还积极参与镇、村的防疫工作,主动申请成为志愿者,协助当地工作人员开展村内消毒、防疫宣传、卡点执勤等工作,县司法局及时在在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中对罗某某通报表扬,并对罗某某的善举进行了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心怀感恩,多做善事,帮助他人。在罗某某善举的感召下,又有两名社区服刑人员王某、阿石某某联系民建司法所,向疫区捐款500元,表达了自己的一份爱心,服刑人员江某、彭某某也积极参与到防疫工作中,为防疫做出贡献自己的力量。
当前疫情还较为严重,县司法局将一直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结合市局“四德”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及爱国主义教育,旨在让社区矫正对象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自我,德理兼备。此次罗某某等人的善举,充分体现了司法局在日常教育管理中取得的成效,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教育感化工作,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