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社区矫正工作,维护我镇平安稳定。绥山司法所按照上级要求,采取了三项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宣传工作。在疫情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二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加强自我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的应对疫情,告知社区矫正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勤洗手,多通风,出门合理佩戴口罩等;三是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主动加入村社区做好疫情执勤、防控工作等,营造了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
做好摸排工作。疫情发生后,绥山司法所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摸排,特别是对社区矫正对象本人是否请假前往疫区及亲属从疫区返回的情况进行了排查,确保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微信日报告的方式,跟踪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严格落实监管制度。为防止疫情传播,疫情防护期间,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主要采取微信日报告、一周一电话汇报、抽查及抽查实时定位等方式进行监管;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确保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管得住、防得住、控得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