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司法出台27条“硬核”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2月6日,泸州市司法局印发《泸州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出台27条“硬核”措施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意见》按照“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不缺位”原则,分为总体要求、高效履责、强化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加强组织保障五大部分,围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核心内容,逐一细化工作措施。在总体要求上,《意见》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疫情防控的总要求,强化职责定位、加强请示汇报和提升防范意识。在高效履责上,《意见》从立法、执法、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研究、防控文件审查等16个方面提出了细化措施。在强化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加强组织保障三方面,《意见》明确成立以市司法局局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法治保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相关执法单位、区县局和科室的监督检查,要求领导靠前指挥,强化了纪律约束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意见》的印发,将有利于统筹、规范和指导各区县司法局、下属单位和科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有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确保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进行。(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