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仅要有家庭责任感、社会责任感,更要有爱国主义情怀”,3月30日,在集中学习了改革开放史后,丹棱县社区矫正对象彭某某在纸上写下自己的感悟。
为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增强矫正对象爱国敬党之心,丹棱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我对祖国有话说”爱国主题教育活动。
根据活动安排,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广泛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在集中学习、集中点验上,相互交流并写下学习心得感悟。71岁的矫正对象罗某某在旁人的协助下,写下“我爱我们伟大的祖国”,以此来表达对祖国的热爱。罗某某在学习交流中表示,“现在生活越来越好,我一定要好好矫正,好好改造,保重身体,多过几年现在的好日子”。
此次活动唤醒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修正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偏差,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矫正实效。
(罗贤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