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棱县杨场司法所 “四三二”工作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来源:丹棱县司法局 作者:唐铭 发布时间:2021-03-30 11:47:39

为扎实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丹棱县杨场司法所深入推进“四三二”工作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帮扶力度,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安心矫正。

一、建立四个报告制度。建立较大事件报告、矛盾纠纷报告、活动情况报告、宴请聚会报告四个机制,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较大事件,与他人或单位组织间产生矛盾纠纷,在规定区域范围内跨乡镇活动以及参加或组织宴请等聚会活动,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确保司法所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生活轨迹和日常行为动态,掌控处置突发事件的主动权,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二、延伸推行三个必访。在必访社区矫正对象本人的同时,必访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或共同居住人员;必访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单位同事;必访社区矫正对象的邻居或村社干部。通过“三个必访”,全方位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实际困难、矫正效果、邻里关系、工作情况、遵纪守法等情况,及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性问题和需求提供必要性、针对性教育帮扶,确保矫正效果。

三、创新两个帮扶联系。为切实有效的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个性化教育帮扶工作,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二对一”结对帮扶制度,落实1名党员志愿者及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帮扶1名社区矫正对象,帮助矫正对象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密切矫正对象家庭成员与周边邻里的融洽度,消除矫正对象再犯罪隐患苗头,帮助矫正对象更好的融入社会。

3月以来,该所严格按照“四三二”工作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所13名矫正对象均落实二对一帮扶,收到社区矫正对象报告14次,开展走访21次,为矫正对象办理营业执照换证1次,矫正对象平稳可控。

(唐铭)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