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培养法治思维,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铜河司法所出新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摆渡人”。
一是传承“红色”教育。3月23日,组织18名社区矫正对象参观沙湾区党建长廊,学习党史知识,了解革命前辈的英勇事迹,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国意识、感恩之心。
二是轮普法律法规知识。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轮番普法制度,通过每月集中教育,由1名社区矫正对象将近期自己学习的知识向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普及,促使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学习,比学赶超,提升自身法律素养,预防、减少再犯罪。
三是积极促进就业。调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需求,积极筛选就业信息,有针对性地向其推送就业信息,提高就业率,确保思想稳定。本月成功指导推荐就业2人。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