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刘某某今年63岁,几年前妻子生病去世,留下未成年的女儿由其照顾。平时父女两人就靠刘某某在工地上打工维持生计。2019年6月30日,刘某某在驾驶二轮车进城务工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让这个本就举步维艰的家庭雪上加霜。
经济上的窘迫,让刘某某在伤情尚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就办理了出院手续。他找到事故责任方和保险公司协商事故赔偿,但保险公司给出的方案无法让其满意。无奈之下,刘某某经人介绍来到乐山市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援助中心在了解刘某某具体情况后,立即为其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先受理后补办手续的方式,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案件承办人员在接受指派后,认真了解案件经过,分析相关证据材料,多次与保险公司、事故责任方协商,力求让刘某某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赔偿款。最终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三方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4月,在外务工的刘某某拿到了赔偿款,他专门委托侄子送来锦旗,对援助中心及律师为他提供的法律帮助表示非常满意并由衷的感谢。
乐山市市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年来,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为困难群体挽回损失近3000万元。
(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 毛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