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平台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建成规范化司法所15 个,有8个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搭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9个,实体平台覆盖率达100%。
二、强化机制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以“3+X”模式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推动各类法律服务事项快捷高效办理。今年以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3件,提供其他援助事项3712人次;办理公证案件515件;受理矛盾纠纷999件,成功化解991件。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精心编印《司法所业务培训资料汇编》,组织全县30余名司法所业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19个村(社区)配齐法律顾问。针对律师、公证行业开展专项清理检查活动4次,督促3名存在兼职行为的律师完成整改。(王樱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