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仁寿县黑龙滩镇杨某再次因土地纠纷与该村7户村民发生矛盾,被指毁坏其中一户村民的水果7亩。双方发生抓扯均受伤,派出所出警、杨某娘家人一行5人从凉山赶到村上“理论”。
镇司法所在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着手调查。据悉,村民杨某芬因十年前7户村民修路致使杨某责任地(约5分)水平面与路齐平,遇雨季时部分土地会被淹,导致农作物受损。杨某芬听力障碍,沟通困难,十年来与该7户矛盾不断,村委会多次“扑火”,但未彻底解决。此次矛盾升级,双方均采取了许多过激行为,辱骂、抓扯,杨某芬被认为毁坏对方成果,继而引发群体性的土地矛盾纠纷。
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是用情作“娘家人”工作,村民杨某芬虽然是彝族人,从凉山远嫁至此,但大家并没有排挤,反而给予了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例举事例)。二是以理服人,双方虽然均有占理之处,同样也少不了过错,必须本着“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心态才能化解好矛盾,所以要多检讨自己的不足。三是以法育人。双方都有动手抓扯,且造成外伤,但是考虑到矛盾不激化,派出所暂不以治安事件处理,但是下不为例。
矛盾双方互换责任田
在给调解定了调后,双方态度缓和,经过4小时耐心细致的作工作后,双方互相作检讨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是更换杨某芬责任地。二是杨某芬受伤后的医疗费由村上从困难帮扶的角度给予解决。三是做好受损水果的统计,因证据不足,不能认定为杨某芬所为,由镇、村两级妥善弥补损失。
双方对处理结果均满意。(王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