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推动依法行政,青神县司法局严格把好“三道关”,做好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精心组织,把好标准关。发布《青神县司法局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清理范围和重点。要求对与民法典立法精神和所规定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般性规则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部分内容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依法清理,把好审核关。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确定职责任务,由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县司法局审核汇总。清理过程中共收到清理意见20余项,接受咨询并解答相关问题10余件,共梳理出县政府及其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未出现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加强培训,把好监督关。通过《民法典》律师团巡回讲座和县委文会事办理实务小讲堂等专题培训,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纳入依法治县目标考核中,定期对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督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不与现行法律、政策相违背。(李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