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从司法厅获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
【据悉】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应当在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organization/content/2020-07/27/kszxdt_3253172.html)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进行信息填报,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考生应当提前准备好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要抓紧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换证、补办。同时,密切关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确保手机畅通,及时获取考试、防疫等最新通知和信息。如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更改,应立即报告客观题考试报名地考区市(州)司法局及时变更。
【特别注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应当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司法部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考试当天】考生应当按各客观题考试考区市(州)司法局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场,按照现场指示要求排队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人像识别。为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考生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进入考点考场原则上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赴考点出行时,也应当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消毒剂等个人防疫物品。
省司法厅提示:本次考试的所有考场将使用视频监控和远程视频巡查系统全程录音录像,考点周围无线电信号全程跟踪监测,考场内人像识别系统、无线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作弊克等高科技防范设备也将全部启用。考生务必遵纪守法,诚信参考,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主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若有找人替考、代替他人考试、购买使用作弊器材、参与团伙作弊、夹带及传递物品、窥视他人屏幕及草稿纸、将草稿纸带出考场、擅自离开座位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涉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