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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三强化三抓实” 推进“公调对接”工作成效凸显

来源:南江县司法局 作者:胡玲 发布时间:2019-12-25 16:47:42

  为进一步完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南江县司法局深入贯彻《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工作部署

  推进“公调对接”工作是新时代新形势下完善人民调解体系的必然趋势,县司法局主动作为,形成合力。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积极与公安局加强沟通对接,组建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调对接”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场地、经费、人员等相关事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下发《南江县建立完善人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公调对接”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本县“公调对接”采取的组织构架、队伍建设、工作模式及责任分工。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县司法、公安商请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并建立“公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公调对接”工作机制。

  强化资源整合,抓实规范建设

  规范基础建设是有效开展“公调对接”工作的必然要求,县司法局进一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一是规范阵地建设。加强对驻所调解室的指导,配合县公安局强化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省司法厅《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要求,科学设置调解室,醒目设置了门牌、座牌、公示牌,悬挂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确保外观形象庄重得体、内部标识规范统一。二是规范人员配置。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并注重吸纳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群众公认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组建调解队伍,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明确对接流程、对接内容、对接反馈、案件当事人回访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建立健全纠纷案件台帐,一案一卷,及时归档,做到纠纷受理和调解结果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结果。

  强化素质提升,抓实成效发挥

  加强业务素质提升,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是调解员履职的前提,县司法局多措并举,逐步完善。一是培训到位。定期组织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等专业人员对专兼职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及时组织观看“人民调解大讲堂”,常态开展以案释法等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纠纷能力。二是考核到位。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对驻所人民调解室建立完善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现场督促指导,县司法局、公安局对建立完善目标工作情况纳入司法所、派出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宣传到位。大力宣传调解人员参与民事纠纷调解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新经验、新做法,提升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公调对接”的有效运行,使大量纠纷通过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及时解决,既快捷方便地维护了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又减轻了基层派出所的办案压力,切实拓宽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使调解资源得到了充分整合调动,提升了调解公信力。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14个,配备兼职人员调解员98名,2019年以来调处案件264件,调解成功264件,调解成功率达100%。(胡玲)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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