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严重影响我们企业的生产,如果任由她这样闹下去,我们企业就会被拖垮,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们企业。”南溪区大观镇辖区内某商贸公司法人吴某到政府哭诉道。
吴某公司的生产车间(生产砂石)与将某堆放老旧设备的厂房相邻,因吴某公司厂房地势相对较高,堆放原料及生产的沙石经雨水冲击,淤泥及砂石随水流入了将某的厂房,导致老旧设备被淤泥及砂石掩埋,双方为此发生矛盾纠纷。将某因赔偿问题几次阻挡吴某公司生产,导致吴某公司的生产断断续续。大观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八次调解无果,引导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双方都不愿意走司法途径。为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大观镇人民政府再次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进行联动调解,先是几方到现场进行核查,在现场进行量方,双方确认相关事实,后到吴某工厂办公室进行座谈,最后到大观镇政府调解。工作人员主要从几个方面进行劝导:一、机器设备是老旧设备,需按年限进行折价;二、阻挡施工影响公司的生产,公司的损失严重;三、清理淤泥所需费用按方量来计算。
调解工作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双方感受到政府工作人员真诚与付出,双方都做出了让步。最终,经过八个小时的座谈,双方达成协议:吴某公司一次性补偿将某13万元,将某自行清淤及负责机器设备维修费用。
(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