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眉山市司法局扎实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精心组织,确保成效。高度重视,从组织领导、清理责任、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和结果处理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严格标准,依法清理。明确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和清理主体,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三是认真审核,确保无误。起草单位提出初步清理建议,经分管领导认真把关,单位主要领导严格审核并盖章,做到责任到人。市司法局按照清理标准,进行逐一审核,对不属于清理范围内的文件进行剔除,对清理范围内的文件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汇总,确保不错、不漏。经清理,共梳理出市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现行有效的规章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57件,拟废止3件,拟修订7件,已废止79件。(徐旖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