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夹江县司法局牢牢抓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设机遇,精练绣花功夫,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途径和方法,最大化地发挥人民调解功能作用,开启了社会治理“夹江模式”。
行针步线构“花样”,夯实基础促规范
强化党建引领,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村(社区)、镇(街道)、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书记为本级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对未调解成功纠纷进行梳理归类,落实包案责任人和问题解决时限;分级建立工作群,确保任务部署“一杆到底”,快速实现上传下达、信息互联互通,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年底述职考核。
着力阵地建设,铸牢坚强堡垒。结合机构改革、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全县95个村(社区)、9个镇(街道)全部设立了调委会;村(居)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9个公安派出所设立治安纠纷调委会,“公调对接”覆盖辖区所有公安派出所;在矛盾突出的11个行业部门全覆盖设立了调委会。引导镇(街道)调委会形成9大片区枢纽,以黄土、新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契机,树立村级、企业调解组织规范建设标杆;印制协议文书、档案卷宗、信息台账等发至各级调委会,实现业务规范全覆盖。
坚持摸底排查,确保化解实效。以村(居)民小组、居民小区调解小组和各级调委会为单位,每日对本区域(本行业)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梳篦式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按先介入化解,再分类梳理,后落实“三三制”调解原则的顺序,逐级快速安排调解员调解;对可能引发“民转刑”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限时上报各级部门。
穿针引线用“巧劲”,建强队伍求提升
注重队伍建设,配强调解员。要求镇街、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调委会主任;注重吸纳威望高、具备法律知识、热心公益的人员进入调解员队伍,及时对不称职、不作为的调解员进行清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了4名专职调解员充实到重点领域调委会。目前,全县124个调委会、783个调解小组共聘任专兼职调解员2851名。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战斗力。组织全县专兼职调解员,分批次集中进行培训;每月组织不少于60名调解员轮流参加司法部“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会;司法所每月对辖区调解员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要求司法助理员全员参加“法考”,不断提升指导辖区调委会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深挖“以摩代训”特色,将典型调解案例编辑成“工作流程+调解方法+文书写作”范本,供广大调解员“临摹”,达到足不出户、随时随地接受培训的效果。
落实多元化解,成立专家组。成立了一支由审判、医疗、国土、环保等部门骨干人员和精英律师组成的22人“指导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工作小组”,主要对镇街久调不决的纠纷进行分析、研讨和指导,成立至今已参与指导矛盾纠纷50余件,利用各种手段协助化解疑难复杂纠纷10余件。
细针密线显“功夫”,健全机制抓落实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保障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和责任落实进行了明确,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印发了《夹江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考评办法》。各辖区调解工作化解成果与本人及单位评先评优、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列入党组织书记工作述职内容。
开展分析研判,构筑长效机制。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定期分析各调委会排查化解情况,重点对未调解成功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化解对策,提出化解思路、具体措施,形成分析研判报告,促使司法所全方位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形势,提高指导化解能力。
落实每日通报,挥出维稳重拳。各级调委会适时形成当日新增矛盾纠纷简介、处置方式和结果,对未化解成功的纠纷说明原因、落实包案责任人,定时逐级上报;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汇总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出镇街和县级相关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历史数据和问题解决率,每日向全县党组织书记和各级调委会通报。
千针万线始“惊艳”,社会治理出成果
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每日通报至今,共通报186次,问题解决率由最初的89.4%上升到目前的99.7%。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2777次,受理矛盾纠纷947件,成功化解944件,成功率99.7%,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2338万元。最大程度做到了将不稳定因素“扼杀在摇篮”、“消除在一线”。今年以来全县群众到县走访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46%;到市走访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14%;到省走访人次较去年同期下降66%;无群众进京越级访。全县8类暴力案件立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56%。刑拘人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3.37%。(张仕俊、王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