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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三规范” 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四川省井研县司法局 作者:桂智 发布时间:2020-09-16 10:57:21

规范调查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调查评估工作的内容、程序、文书档案等,确保调查评估客观公正截止目前,办理委托调查评估案件42评估意见采率高达98

规范日常监管

组织全县15个司法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入矫教育、分类管理、请销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解除矫正等。今年以来,我县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9人,解除矫正41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规范执法程序

组织司法所学习《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表扬、训诫、警告和撤缓收监,做细做实各执法环节。今年以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10次,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表扬、训诫和警告共6次,无一人撤缓收监。

(桂智)

责任编辑:向芷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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