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调查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范调查评估工作的内容、程序、文书档案等,确保调查评估客观公正。截止目前,办理委托调查评估案件42件,评估意见采信率高达98%。
规范日常监管
组织全县15个司法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入矫教育、分类管理、请销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解除矫正等。今年以来,我县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9人,解除矫正41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规范执法程序
组织司法所学习《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表扬、训诫、警告和撤缓收监,做细做实各执法环节。今年以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10次,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表扬、训诫和警告共6次,无一人撤缓收监。
(桂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