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复兴,因此保障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各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不手软,对困境、失依儿童送去“检爱”也从不缺席。
近期,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口角将其妻子杀害一案时,发现林某某与妻子婚后育有一个仅3岁的女儿。在母亲遇害、父亲入狱的情况下,小女孩只能跟随其爷爷奶奶生活,而爷爷奶奶仍需照顾自己年迈的父母以及尚在读书的小女儿,全家六口人仅依靠爷爷耕种 2亩土地和打散工得来的月平均不足3000元的收入为生,家庭生活十分艰难。在了解到这一家人的实际困难后,检察院控申部门与未检团队迅速反应,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主动与小女孩的爷爷奶奶取得联系,宣讲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按规定为小女孩申请到了1.5万元、为林某某父母申请到各0.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款。近日,未检团队成员与控申部门负责人在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前往所在乡镇,在乡村组干部的见证下,为小女孩一家送去2.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款。小女孩的近亲属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在他们一家人最无助的时候送去温暖,他们一定会好好的教育培养她,让其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为保障女孩健康成长,根据省民政厅、省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相关规定,检察院主动作为,一方面通知西昌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援助律师帮助其办理事实孤儿认定,另一方面通报所在的乡政府,函告西昌市民政局,对接相关民政救助工作,落实了后续救助事宜。(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