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征求意见、集中决策等程序,保证决策实施合法、可行;聘请4名专职律师的法律顾问团队,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行政决策落地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按法定时限要求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同时集中组织全县各部门、镇(街道)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并建立清理台账,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相关政策,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筑牢政策基础。
扎实开展法律实务培训。组织全县各单位法制工作人员60余人共同学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制发程序、备案审查制度、监督管理等实务知识,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质量和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止不合规文件出台;同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群,加强联络和沟通,便于及时快速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刘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