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要实现跨越发展,和谐稳定是基础。近年来,青神县司法局以创新发展为引领,以强化基础建设为抓手,推动人民调解由排查调处纠纷向基层社会治理转变,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了积极贡献。
拓展前沿阵地。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的契机,整合多方资源,规范调解室硬件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目前,全县建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02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62个,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在农村的全覆盖,进一步夯实了农村社会治理的基础。
优化调解队伍。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一体推进、同步到位,从年龄、文化、性别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结构,改革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平均年龄将由48岁降至45岁,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提高25%。同时,着重吸纳基层党员、乡贤、退休干部等优秀人才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壮大队伍力量,提高队伍素质。
强化服务意识。发挥人民调解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作用,落实矛盾纠纷每月一次例行排查和特殊敏感时期专项排查机制,针对农村多留守老人、儿童的现状,采取“流动调解”、“ 巡回调解”、“随手调”等措施,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针对性上门调解服务。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4次,受理矛盾纠纷388件,成功化解382件,调解成功率达98.5%。(吴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