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着力点,助推青神县城市形象提升工作。
严格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涉及城市建设管理类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群众意见不少于7个工作日。严格审查《青神县开展城市形象提升两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经审查合法后提交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集体决策。
抓实执法监督。加强对城市管理重点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共审查相关执法证57件,新发放相关执法证4件。召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专题调研座谈会,研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对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培训指导3次,提高执法部门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执法能力和程序意识。
优化法律服务。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常态化开展城市建设法律服务,在城市主干道、农贸市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次,劝导违规占道、摊点乱摆、噪音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20余次,有效营造出全民守法的文明城市氛围。(李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