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禁毒宣传 仁寿普宁司法所在行动

来源:仁寿县司法局 作者:黄梦蝶 发布时间:2020-06-12 18:05:09

6月12日,仁寿县司法局普宁司法所组织普宁街道禁毒社工、社区干部以及普宁街道社区矫正对象到仁寿县职教中心“青少年毒品预防互动体验馆”参加了毒品预防体验活动。

 图片7.png

活动中,除了有专业的讲师为大家科普识毒、防毒、拒毒知识外,更有大大小小十余种体验项目。每位社区矫正对象都参与了多种体验项目。特别是在“吸毒后的自己”软件终端模拟采集区,好几名社区矫正对象看到屏幕上模拟的吸毒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后的自己,都连连摇头表示看起来让人触目惊心,对毒品的危害有了更加形象、更加深刻的体会。参与“毒贩巷战VR体验”的社区矫正对象坦言,游戏虽然很有趣,但滑入罪恶深渊的毒贩却极有可能是被警察击毙的对象,到时家破人亡也不足为奇。

 图片8.png

图片9.png

活动后,所有参与的社区矫正对象均表示对毒品的危害有了更全面、更具体、更深刻地认识,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要远离毒品,同时还要提醒家人、朋友等身边人都要远离毒品。(黄梦蝶)                               

 

 


责任编辑:赵兴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