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棱法援伸援手 为民维权暖人心

来源:丹棱县司法局 作者:毛锐强 发布时间:2025-04-15 11:42:05

近日,受援人刘某委托辩护律师来到丹棱县司法局,向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一面写着“无偿服务解民忧 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辩护律师同时转达了刘某感谢丹棱司法局为他提供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1744688685917.jpg

今年1月,刘某因诈骗、偷越国(边)境罪被丹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丹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援助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等相关规定,为刘某指派了市直律所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辩护服务。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开展会见、阅卷等工作。经过调查了解,刘某家中上有老下有小,为了减轻家庭经济压力,误入歧途,如果被判实刑,家中将丧失唯一劳动力。刘某归案后,对自己所犯罪行后悔不已,考虑到刘某家庭的困难,且认罪态度较好,承办律师为其积极寻找辩护突破口,提出的辩护意见被丹棱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当庭宣判刘某缓刑,刘某感到非常惊喜,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感到非常满意。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近年来,随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深入推进,丹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权益方面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此面锦旗已是丹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近两年来获得的第9面锦旗,下一步,丹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还将大力推进变“指派”为“点援”工作模式,即:通过机构在全市范围优先遴选大所、品牌所知名律师为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每一位受援人都能在各类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