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了一起涉及宜宾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为当地企业间的合作与发展树立了典范。
这起案件起源于两家公司在建筑设备租赁过程中的一系列争议。宜宾某公司作为出租方,提供了所需的建筑设备给四川某公司使用,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明确了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以及设备归还等条款。然而,在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应支付原告租赁费79412.7元,被告支付了部分款项后至今尚欠原告14966.7元未支付,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赁费,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拒不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面对这起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屏山县人民法院迅速行动,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接手此案。法官深知,此类案件不仅涉及法律条款的解读与执行,更关乎企业间的信任与合作。因此,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持续将近一周的时间,本着双方不见面,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最终,这场调解不仅达成了协议,而且当庭履行。在法院的监督下,宜宾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按照协议内容,迅速完成了租金支付。双方握手言和,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容。且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本案不再出具调解文书。这一刻,法律的公正与人文的温度完美融合,成为屏山县法治建设进程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