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云上调解促和谐,劳务纠纷得化解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邹琳 发布时间:2024-12-04 10:23:08

今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原告蔡某某为被告刘某某在大同市云州区承包的工地提供劳务,劳务费共计29,325元。然而,结算后被告仅支付了原告10,000元,剩余19,325元劳务费一直未支付。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蔡某某将被告刘某某诉至屏山县人民法院。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为减少双方诉累,法院决定组织双方进行云上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并引导他们进行友好协商。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刘某某自愿于2025年1月24日前支付原告蔡某某劳务费15,000元,双方就此事再无争议。

此次云上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纠纷,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云上调解,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