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井研县司法局“复议+调解”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来源:四川省井研县司法局 作者:涂思琪 发布时间:2024-11-26 14:01:19

为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经营主体活力,有效维护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井研县司法局联合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复议+调解”的工作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功调处了一起涉企行政复议案件。

1732600921904.jpg 

2024年8月,投诉举报人因不服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投诉举报井研县某超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反馈结果,提起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办理过程中,复议办案人员联合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电话沟通以及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多次组织调解。一方面向投诉举报人释法说理,另一方面明确指出被投诉举报人存在的问题,让其充分认识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秉持柔性执法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市场环境更有活力的理念,使复议案件双方当事人直接对话,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投诉举报人撤回了行政复议,被投诉举报人也及时整改下架了相关假冒伪劣商品。

1732600934611.jpg 

下一步,井研县司法局将继续联动多部门全流程调解,充分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实现依法调解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更加高效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