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雁江区“解铃雁”心理咨询室挂牌成立

来源:雁江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24 11:40:34

6月7日,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与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就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心理矫治达成合作。资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雁江区政府副区长、雁江区公安分局局长苟纯彬与资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王寿君共同为雁江区“解铃雁”心理咨询室揭牌。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利勇,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杨成奕等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至此,集“心理咨询、心理诊断、心理干预、心理治疗”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局“解铃雁”心理咨询室正式成立。

微信图片_202406241140201.png

“解铃雁”心理咨询室设在雁江区矫正管理局大厅内,主要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治工作的专门机构,工作室依托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专业的心理咨询辅导团队对存在心理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心理疏导等系列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服务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健康业务培训和心理健康咨询,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和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也面向社会有需求人群开展心理疏导等服务工作。

微信图片_20240624114020.png

下一步,雁江区司法局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雁江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不断完善“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服务法治雁江、助力平安雁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