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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公调对接 结出平安硕果

来源:宜宾市司法局三江新区分局 作者:李波 发布时间:2024-03-27 18:38:26

“两位年轻人,刚才你们俩因一时冲动动手打了对方,如果现在你们继续意气用事互不谅解,可能都将面临治安处罚的后果,希望你们各自退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驻白沙湾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员胡安苹向两位车主因争抢停车位发生抓扯后报警调解过程中的劝导话语。经过两个小时的疏导劝解,两名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一场剑拔弩张的冲突得以圆满化解。类似的调解场景几乎每天都会在三江新区各个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内情景再现。

近年来,三江新区迅速发展,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骤增,智能终端、轨道交通、动力电池新能源、房地产商业小区等项目大量入驻,征地拆迁、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等纠纷频发,公安警力的人手不足难以及时化解各类交织叠加的矛盾纠纷。为此,三江新区不断适应矛盾纠纷发展新形势,把握矛盾纠纷发展新变化,主动前移端口,下沉力量,全覆盖推广运行“公调对接”工作,辖区内大量轻微治安类矛盾纠纷和民事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平安硕果不断筑牢。三年来,六个街道(镇)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6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500余万元。

“公调对接”落实三个保障。一是人员阵地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坚持党员优先、公道正派的原则择优选聘10名专职调解员派驻6个街道(镇)公安派出所调解室,确保调解工作专职专业;协调公安派出所挤出部分办公用房打造规范化调解室用于开展“公调对接”,确保调解场所有保障。二是业务能力保障。每年定期组织驻所调解室专职调解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拓展调解队伍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确保调解技能紧跟纠纷发展形势;对新入职的调解员,实行跟班学习,发挥调解能手“传、帮、带”作用。三是激励机制保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调解员担当作为;定期评定星级调解员,省、市级调解能手,深度激发调解员职业荣誉感和工作成就感。

“公调对接”融合三家力量。一是司法行政业务指导。区司法分局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制度建设,会同公安机关建立规范的驻所调解室,健全矛盾纠纷情况反馈、排查报告、重大疑难纠纷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规范移送和调处流程,做到程序合法,确保“公调对接”依法开展,调处结果公平、公正。二是公安机关规范管理。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负责驻所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统一规范“公调对接”的委托移交程序和办理工作流程,建立人民调解员白天坐班、夜间响应工作制度,在部分力量充足的城区派出所,实行人民调解员与值班警组捆绑作业,前置接处警一线随警同步作战,第一时间调处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升级、“民转刑”案件发生。三是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建立健全“6+N”多元解纷机制,对经达成调解协议后不能立即履行或是需要分期履行的协议内容,引导双方通过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让调解协议从法律约束力上升为强制执行力,防止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谈,从而节约司法资源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调对接”产生三种效益。一是社会安全感增强。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公调对接”整合了社会资源,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公调对接”让公安机关预警防范更有针对性,社会矛盾和纠纷从萌芽起就在掌控中。“公调对接”后,公安民警有更多的精力用在治安防控和打击犯罪等主责主业上,社会安全感不断增强。二是群众满意度提升。群众有呼,调解有应,快速出警和现场调解互为补充。“公调对接”既彰显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刚性,也体现了人民调解的润物细无声的柔性,刚柔并济,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司法成本降低。“公调对接”坚持法为上、调为先、和为贵的原则,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镇)、矛盾不上交”,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及时履行,诉源治理作用明显,司法成本大幅降低。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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