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春雷行动2023”新闻发布会,通报“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曝光8起典型案例。
自2022年12月27日“春雷行动2023”开展以来,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6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了大要案件、新型疑难案件的查处力度,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现对“春雷行动2023”中查处的具有一定典型性的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汤某涉嫌制作、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案
该局接到举报,称雨城区某私人加工作坊涉嫌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检查核实,发现仓库内存放有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酒和用于制造假冒酒的工具,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侵权的产品及制假工具实施了扣押强制措施,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该局于2023年2月3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2.: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经营污秽不洁的食品案
该局执法人员在抖音平台发现有“某超市销售污秽不洁食品”的视频传播,视频主要内容为超市售卖的散装苦荞米堆里有两块疑似动物粪便的异物。经调查核实,该情况属实,当事人销售污秽不洁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涉案食品已被商场下架并销毁,该局于2023年2月20日依法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3: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药房未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且逾期不改正案
该局执法人员对某药房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不合格且过期的药品未放入设置的不合格品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未放置在特殊管理药品专区等行为。经查,当事人曾因存在相同问题被该局责令改正。当事人未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该局于2023年2月17日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4: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案
该局配合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工作人员对某公司的塑料购物袋进行区级监督抽查。经检验,该批次塑料袋不合格。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该局于2023年2月9日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并罚款0.5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院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该局执法人员发现某医院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在本市首家开展飞秒激光近视手术”、“独一无二的显著优势”等绝对化用语,且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该局于2023年1月13日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6: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美容院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该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发现某美容院产品库房内货架上存放有6盒化妆品,该化妆品外包装上未标注具体限期使用日期,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方营业执照、产品备案信息、产品检测报告。当事人涉嫌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局于2023年2月6日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7: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药房涉嫌销售药品未明码标价案
该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发现某药店在售的太极藿香正气液、头孢克肟分散片、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等药品未明码标价,当事人销售部分药品未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该局于2023年2月15日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8: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刘某涉嫌违法使用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海盗船且逾期未整改案
该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发现一台大型游乐设施海盗船已安装完成并处于待用状态中,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监督检验合格报告、注册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员和操作人员作业证书等。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该大型游乐设施,并要求当事人限期向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申报并接受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之后的复查中,负责人仍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于2023年1月20日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始终坚持“强监管、保安全,优服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回应群众期盼,解决民生诉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