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苍溪锐鑫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余勇到苍溪县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申请办理歇业备案,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其填写《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歇业备案承诺书》后,当场为企业办理了歇业备案登记,成为全县首例办理歇业备案登记的市场主体。
“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目前难以维持经营,但我们又舍不得注销,歇业备案制度的出台,给了我们缓解的时间,在条件好转后公司还要继续经营。”余勇说道。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首创了歇业制度,明确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为企业按下“暂停键”,解决了以前市场主体停止经营就要办理注销登记,恢复营业时只能重新申请设立,缺乏缓冲期的问题。
企业歇业后仍处于存续状态,降低了其房租、水电等方面的维持成本,企业可以不用租赁住所(或经营场所),用新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经营地址,企业恢复营业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即可,降低了市场主体的进入与退出成本,能够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条例》宣传解读工作,按照《条例》为企业做好登记工作,全力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为打造‘川内县域最优营商环境’提供登记支撑。”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长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