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站在三尺讲台上将知识教授给莘莘学子,退休后,他坐在庄重威严审判台上参与和监督庭审,继续散发着余光。
黄志伟,男,1951年11月生,曾在丹棱县中隆中学、丹棱县教体局等工作。2014年6月,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正式成为丹棱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以来,黄志伟共陪审案件100余件,参加调解案件50余次。
从零开始 虚心好学突破自我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黄志伟从心底热爱这份工作,他深知想要在这份岗位上发挥出应有力量,光有满腔热血是远远不够的。有了教育工作奠定的基础,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便是时间和自我坚持。为不断提高陪审能力,黄志伟还参加省培训1次,市培训3次,县上每次学习培训均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在讨论中积极发言。在2019年四川省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会上,黄志伟还系统学习了刑事、民事、行政等多类型案件的审判实务培训,并作为眉山市人民陪审员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
黄志伟在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中认真学习法律,用心编写了普法资料《看电视学法》用真实的案例,进行通俗地讲述,从不同角度思考而总结提炼出不同层面的启示。书籍共分为婚姻家庭、青少年教育、赡养老人、遗产纠纷、违法犯罪、其他问题等共6部分合计50个案例,先进案例陈述讲解事实和处理经过,后总结归纳进行法律教育和善意提醒,真实生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此书荣获丹棱县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与法同行 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法者,天下之仪也!在教育岗位上辛苦耕耘数十载的黄志伟在担任人民陪审员后还有记录的习惯,他将自己的陪审工作汇总成一篇陪审日记,点点滴滴中积少成多,这里面的每一个文字都是他的感悟。
“2017年7月25日,今天陪审的是一个假烟案子,被告系一工人,曾被评为先进,可他确实从事了假烟销售的,触犯了刑事法律……案例启示:违法就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另外,裁判文书上误将先进个人打错,好在得到及时纠正,其实是计算机操作很容易出现的失误,切忌马虎!”“2020年8月15日,连续两天陪审了两个刑事案件,一个是菜刀砍伤人判一年四个月,另一个是交通事故,因当事人自首并与保险公司赔付了100多万元取得家属的谅解书,被判为缓刑。案例启示:法律可以把自认悔过人从轻处罚,也告诫我们购买保险的重要性……”翻看黄志伟的陪审日记,从担任陪审员工作后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时,都会做好庭审记录,每次庭审后,都进行总结、反思,这已经成为他的一个习惯。在这无数的文字日记里,他表示,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
敬畏法律 既是陪审更是宣传
敬畏秉持着“人民陪审员是法律的宣传者”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黄志伟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帮助身边的朋友,向他们广泛传播,形成很好的辐射效应,从而让身边的亲朋好友都能成为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如参与陪审的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中,被告为让自种果树不受周边雀鸟的啄食,在周边抓捕了野生动物40只,触犯法律。又如一起参与审理的破坏通信案件中,被告因2000多元的款项未收到一时冲动,故意割断3处电缆线,造成2000多手机用户和20多个网络用户3个多小时的信号中断,属于冲动而违法。黄志伟以发生在周边的典型案例向周边人群以案释法,把法律的传播延伸到末梢,带动大家知法守法的同时更懂得了如何用法。
“都说最美不过夕阳红,当人民陪审员不仅让我继续从事着法律宣传工作,同时也丰富了自己的退休生活。”黄志伟表示,人民陪审员就像是自己人生中的那抹夕阳红,有光、有热,自己也将持续发挥满腔热血,认真履职、恪尽职守,努力做好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