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干警曾方
我是曾方,来自古蔺法院的一名刑事法官。曾经手握粉笔,站在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而今身着法袍,登上庄严的审判席,惩恶扬善。身份改变了,但于我而言,不变的是常怀一颗敬畏之心。
初圆法院梦时,我已是39岁的年龄。2015年,40出头的我从办公室调任刑庭。面对这样的“跨界”,我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作为“刑场”上的“生死判官”,刀锋舞动之间,岂容纤毫之差?我反复展开又收起那件崭新的法袍,内心的声音逐渐清晰:对于案子,再怎么认真都不为过。
8年多来,我承办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其中不乏社会关注度高的大案、要案。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律赋予司法工作者的职业底线,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朴素要求。
2019年,我遇到了职业生涯中第一次真正的挑战——何某某等十二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十余项罪名一案。我通过反复研究法律规定,提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从70多本卷宗和海量的证据中,抽丝剥茧,综合研判,最终认定该案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写下6.8万余字的判决书。
法律是冰冷的,同时也是温情的。刑事法官的“铁面”与“关怀”从不矛盾。2021年的冬天,七名未成年人因涉世未深成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帮凶,面对被告席上那一张张稚嫩的脸庞,面对旁听席上眉头紧锁的家长,我心里五味杂陈。在法庭教育时,我引用了残疾人作家史铁生《我与地坛》中的一句话:“子女的不幸,在父母那儿都是加倍的……”当我哽咽着说完这番话,孩子们哭了,家长们也哭了。
在执法办案的同时,为了预防违法犯罪,8年多来,我和我的同事们顶风冒雪,跋山涉水,足迹踏遍了古蔺的山山水水,把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把法治宣传送进学校、送进乡村、送进企业、送进军营,也把公平正义的种子植根在人民群众的心田。
作为新时代的一名法官,我深深地感到荣耀和自豪,但在荣誉光环的背后,又有谁能够体会其中的不易和艰辛。我们不仅仅是在执法办案,更是在打一场守护公平正义的持久战。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我身边,有我亲爱的战友们,他们和我一样,在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冲锋陷阵、勇毅前行。他们同样扎根于赤水河畔,以默默无闻的付出赓续着红色血脉,将公平正义镌刻在前行路上。
何其有幸,我们站在40周年的新起点,更应接好新征程的“接力棒”,走好新征程的“赶考路”。愿我们不忘来时路,不失启程心,永不停止追求公平正义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