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武,现任泸州中院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三级法官。先后获得“泸州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泸州中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他始终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以身作则,在基层司法审判岗位中不断淬炼“五心”,在司法为民中绽放芳华。
“红心”法官,传承红色基因 刘学武出生于有着悠久革命传统的红土地江西,2013年,作为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政治辅导员的他,怀揣着信仰法律的初心与梦想,从赣江到沱江,从中国革命“红色摇篮”而来扎根在川滇黔渝结合部的红色文化古城泸州,成为龙马潭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后遴选至泸州中院。流淌在血液里的红色基因,铸就了其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对党忠诚的信念。 “热心”法官,坚定为民情怀 他在工作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致力于提供有温度的司法。在处理涉及交通事故、赡养、抚养等案件中,时常深入医院、交警部门、事发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尽管也吃了不少“闭门羹”,但他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耐心、热诚地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在处理某小区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为了妥善化解矛盾,他在诉前通过给开发商发出《诉讼风险告知书》的方式,促使开发商积极主动化解纠纷,最终该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群众向他送来锦旗。 “笃心”法官,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他长期工作在法院党务工作第一线,先后担任过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第三支部书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六党支部和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钉钉子精神,不断强化自身政治素养,提高党务履职能力。他笃定而高效地组织好每一次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策划、党员发展等工作;面对纷繁复杂的党务工作时,他像钉钉子一样精准发力,件件实干、层层落实,确保党建工作落地见效。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他主动作为、笃行不怠,扎实做好支部学习、材料收集、资料组卷、迎检检查、案件评查等各项工作。独立完成“万案”大评查的卷宗调阅、异议申辩、材料报送、问责通报、结果运用、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其中调阅卷宗114件、300余册,收集全市两级法院“万案大评查”材料,向市委政法委、省法院报送20余次。 “匠心”法官,精雕细琢审判工作 他坚持多维拓展,不断精进专业素养,始终坚持业务能力与自身专业修养的综合性提升,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在龙马潭区法院工作期间,他先后在执行局、行政庭、审监庭、自贸区法庭等多部门锻炼。遴选到泸州中院入额后,在兼任审判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情况下,他始终做到忠于职守、主动配合,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因业务优异,先后荣获“四川省法院庭审标兵”,被泸州中院记三等功等荣誉。 他持续加强理论学习研究,更好地反哺审判工作。学术论文获得四川省首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三等奖;获聘“西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作为主研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疫情背景下公共卫生治理法治化实现路径研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统计重点课题“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泸州市法学会·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一般课题“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健全泸州市公共卫生领域法治保障体系研究”等研究。 “创心”法官,凝心聚力 青年法官作为政法队伍的中坚力量,需不断强化向先进典型学习,学习新事物、掌握新观念,提升创新能力。他在担任龙马潭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副庭长期间,注重加强精干高效审判团队组建,充分激发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参与和推动多项机制创新工作,做到党建了与审判深度融合、同频共振,精益创新。其主导起草的《龙马潭区法院简易程序网上快审机制》,在实施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简易案件的审判效率。 为了构建良好的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在金融、商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他高效精准地运用自贸区法庭制定的保全财产先予执行制度,其中为自贸区范围内的某商砼企业一次性先予执行到位500万元,在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同时,也保障了优质、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