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女,纳溪法院第六党支部党员、江宁人民法庭副庭长。自进入纳溪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刑庭、丰乐法庭、民二庭、执行局、江宁法庭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调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2019年1月调入江宁法庭工作,共办理各类家事案件700余件,审判质效连续三年名列全院前茅,多起案例获评省、市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典型案例,并先后荣获“泸州市巾帼建功标兵”“四川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她不舍追寻的法律真义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民事审判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她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对法律真义的理解。在执行局工作的两年期间,她牢记为民初心,全身心投入到执行攻坚工作中,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对待经济上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尽其能力为其执行案款,申请司法救助,给予帮助和关爱。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680余件, 2018年荣获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大比武“一等奖”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是她不懈追求的审判目标
作为家事法官,每天接触的大多是家长里短的“小官司”,为了让当事人辨清法理、道理、情理,珍惜亲情、友情、乡情,赵丽法官始终是循循善诱、娓娓劝导。“我没有什么独特的调解方法,就是多看看案子的起因,多听听他们的想法,多想想他们的情感”。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事情闹到法庭,往往都是涉及婚姻家庭、子女抚养、继承、赡养、赔偿等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各类纠纷,复杂的案情真伪交错,多年的积怨你争我斗,繁杂琐碎的案件,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法官有极大的耐心进行调解。赵丽法官的“三多”调解法加上一张笑脸,一句贴心话,总能让人找到家的感觉,常常是办了一个案子,结识了一帮乡亲,了解了一方人情。自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以来,她灵活运用“1+N”审判方式处理各种纠纷,积极践行“让法律走出法庭,让法治走进人心”的工作方法,三年来已累计对困难儿童和家暴受害者进行回访20余次,巡回审理赡养案件及参与、指导赡养纠纷的人民调解30余次,到乡镇进行法治宣讲30余次。
努力学习,探索创新,是她一贯保持的精神状态
“工作上,我还是经验不太足,只有多学习、多总结才能有所提高”这是她在组织生活会上对自己的评价。所以工作上,她注重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婚姻家庭类型化办案经验,以“诊断式”调解,积极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在开展诉前解纷、巡回审判、人身安全保护、心理观护、关爱留守及精准回访等司法活动过程中,持续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适时为遭受家暴的妇女和出现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2021年12月,她受聘担任“酒麒麟.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实践基地”家庭教育指导师,加入了泸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通过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会、个案单独指导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奉献在首位,公心立法庭,爱心延庭外。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履行着“为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忠实诺言,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新时代巾帼奋斗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