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上午,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就刘某某不服公安机关撤案决定申诉一案进行公开听证,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文渊主持听证。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区政协委员和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并提出评议意见。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诉人刘某某就申诉事项和理由进行了说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围绕案件受理侦办过程、案件事实作了详细介绍,并出示了收集到的所有证据材料。 听证员在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和现场询问并深入了解案情后,围绕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是否正当进行闭门讨论,经过评议,五名听证员一致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刘某某的厂区被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理由成立。 会后,五通桥区院将结合听证意见,依法作出决定。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透明的听证活动,让各方当事人平等参与、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办案检察官现场以案说法,宣传法律,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