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扎根基层法庭22年,凭着一股迎难而上的勇气,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将一件件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一方的平安与和谐默默贡献自己的力量,无私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在他的身后留下了一串串坚实的脚印。他就是隆昌市人民法院胡家法庭庭长——余波。
扎根人民法庭 他是司法路上的“燃灯者”
余波,1996年进入隆昌市人民法院,进入法院工作的25年来,长达22年是在法庭工作。基层法庭案件虽繁杂琐碎,但却“最接地气”,最能考验法官的能力,也正是这基层的工作磨炼出余波正直、勤恳、为民的品格。
在基层法庭工作的22年间,余波坚持用心、用情、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于细微处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对于承办的每一起案件,他都将其视为人生的第一个案件来办,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敏锐地归纳当事人争议焦点,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
2018年以来,他受理案件585件,审结案件562件,结案率为96.07%,办案数量居全院前列。2013年,余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被内江市委政法委评为“内江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19年,被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心系人民群众 他是百姓的“和事佬”
农村当事人普遍年纪较大、文化层次较低。余波始终坚持将服务群众放在首位,主动耐心释法,经常跑田边、走地头给当事人送文书、解难题。基层案件标的小,但是涉及群众利益“大”,每一个案件,余波都细心了解情况,多方协调化解矛盾。
2019年4月30日晚,余波和家人刚坐在饭桌前,电话就响了起来。电话是法庭所在镇政府打来的,某村民与政府某干部因房屋租赁押金退付发生纠纷,带着三个小孩,在镇政府门前下跪请愿,镇政府希望他到场协助处置。余波二话没说,对母亲、妻子和孩子歉然一笑,就匆匆出门。赶到镇政府,余波和大家一起将村民母子四人劝到调解办公室。经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他了解了纠纷源头:村民刘某租用镇干部李某的门面做生意,当时交付押金5000元。现在刘某决定不再租用门面,要求退还押金,李某以物品有损毁为由,拒绝退还,双方僵持,均不愿让步,最终导致母子四人下跪请愿的剧烈冲突。
余波一方面和镇干部李某释法明理,让李某明白他必须提供租赁前物品完好的证据,才可得到法律支持;同时又耐心地做刘某的工作,让她明白租用门面数年,相关物品之前一直能够使用而现在不能使用,说自己没有损毁物品不合情理。经过4个多小时的深入调解,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时值当晚12时左右,在派出所、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租赁双方同意调解,一场矛盾尖锐的纠纷就此最终化解。
2013年年底,胡家镇胜利村3个组约90户村民代表到法庭反映:一外地业主拖欠他们的土地承包费和劳务费约12万元,村民急需钱过年。受理该案后,余波先到外地对该业主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又千方百计联系上该业主,经多方做工作,该业主于2014年1月22日到法庭与村民调解达成协议,当庭支付了约5万元,并约定余款于当年6月1日前付清,村民喜气洋洋地领款回家过年。之后在法庭的督促下,业主也按时兑现支付了所欠村民的余款。
播撒法治种子,他是基层普法“宣传员”
农村空巢现象严重,留守儿童较多,法律意识淡薄,余波积极组织法庭干警主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在场镇,他给群众送去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资纠纷、民工维权、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相关知识,用图文并茂的法治案例展板、生动的视听资料、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法律、宣讲法治;在胡家镇中心学校、云顶镇中心学校等,他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维权法治教育课,深入浅出地讲解和剖析案例,在广大师生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他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用自身的行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
22年的法官生涯,余波审理了数千起案件,化解了无数纠纷。面对来说情的亲朋、好友、同学、故旧,他总结出一招——“脸拉得越早,得罪得越少”。他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22年的法官生涯,见证了余波对审判事业的执着与热爱。“明确并坚定自己的人生方向,热爱并执著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是我一生的追求。”余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钟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