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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践行法治精神 ——记眉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周炜先进事迹

来源:眉山市司法局 作者:廖秋菊 发布时间:2021-06-02 10:41:44

眉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周炜,从基层法庭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从刑事案件审理到行政复议办理,从合法性审查的事中把关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事后监督,从事法治工作近二十载,身处于不同的工作岗位,肩负不同的工作职责,始终践行法治精神,干一岗、精一法、爱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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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法律底线下足调节功,做行政争议的化解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伴随而来的工伤确认、征地补偿安置、信息公开纠纷引发的行政争议不断增多,行政争议化解难度日益增大,如何发挥行政复议为民、利民的功能,让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迅速化解案件双方矛盾纠纷,做案件争议的化解,是他一直坚守的工作理念。

2020年某镇村民唐某某因被公司外派至广西安装机械设备期间,操作叉车过程中意外造成肱骨骨折、动脉损伤、神经损伤、右拇指缺失的重大伤害,后唐某某上肢部分截肢、下肢肌肉萎缩,经劳动能力鉴定为5级伤残。相关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双方对用工主体、事故发生的原因产生争议,公司方垫付了15万医疗费用后,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案情虽然简单,但双方态度十分尖锐,劳动者方认为公司无良耍赖,公司方认为不该承担工伤责任,双方观点异常对立,互不退让。作为承办人,周炜仔细研究案件证据材料,认为仅从案件办理的角度看,是否属于工伤并不复杂,但从解决双方问题的角度出发,撤销工伤认定,会导致无人承担后续产生的数十万各种医疗费用,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最终会进入司法认定,不管案件结果如何,唐某某可能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失去双腿,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周炜认为行政复议的目的不是走程序,而是为了解决问题,依法化解争议。他从县工商联了解该公司的基本情况,专门前往所在地与该公司负责人当面进行沟通,听取公司意见想法,又前往唐某某处“家访”,了解其内心意愿。通过“背对背”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当事双方真实意愿,他认为案件还有协调可能,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他邀请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开展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公司和唐某某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就事故的赔付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棘手的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化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统一。

坚持服务惠民,下足创新功,做复议方式的“开拓者”。如何化被动为主动,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服务当事人,最大限度发挥出行政复议的功能一直是周炜思考的问题。他以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为参考,在全省率先实行“巡回听证”,在书面审理的基础上,实行巡回式听证的复议模式常态化,由坐堂办案转变为巡回办案,由群众跑腿到自己跑腿,主动到申请人所在区县或乡镇召开听证会,通过开展“家门口”听证,更大程度方便当事人参与听证、陈述理由、表达诉求。

2019年9月,刘某(6岁)因拆迁安置补偿提起行政复议,刘某的母亲毛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案件。案件双方针对刘某出生时间及办理户籍时间,能否作为安置人员予以安置争议较大。周炜迅速启动巡回听证,到当事人所在地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案件详细情况,仔细研究安置流程及政策,并组织双方多次协调。通过巡回听证核实清楚证据、找准问题核心,如果片面以户籍登记时间为判断依据,将会对导致刘某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经过反复研究,在综合考虑在确切的出生证明的情况下,确认刘某应当享受安置政策,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巡回听证模式以来,周炜先后开展复议案件听证三十余次,不仅节约行政复议当事人的复议成本,减轻当事人负担,还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透明度,让当事人更直观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社会评价高,复议公信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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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规范利民,下足调研功,做制度建设的“探路者”。长期以来,行政复议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导致行政复议办理质量不高,也是一些当事人选择诉讼不愿选择复议的原因。如何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成为他钻研的新课题。

2019年以来,周炜在工作中认真探索,提出对行政复议程序实行流程再造、制度重构,从外部程序到内部程序,构建教科书式的制度规范,先后拟定《眉山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定》《眉山市行政复议立案工作规定》《眉山市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规定》等 “六规定一通知”,推广到全市各级复议机构。以制度规范引领行政复议程序规范化建设,有效推动行政复议程序标准化。2020年,“眉山市司法局健全教科书式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入选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实施以来,开门办案、阳光复议,高效规范办理复议案件。2018年—2020年度眉山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6件,无一错案,连续三年实现复议后应诉案件“零败诉”,有力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和权威性。

(廖秋菊)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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