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仕珍,女,汉族,中共党员,2008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丹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多次荣获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所办的案件曾被评为“眉山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勇挑重担,业务能力来“珍”的
2019年7月,丹棱县公安局以刘某某等40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九个罪名,向丹棱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女神!这个中秋和国庆我们的节假日是不是又泡汤了?”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佳丽问道。
张佳丽和牟仕珍在同一部门共事已经5年了,是亲密战友,也是最佳拍档。“女神从不拖泥带水,做事雷厉风行,而且也是咱们部门的‘半边天’,业务能力很能打,这个称呼简直不要太贴切!”
牟仕珍的“老本行”是未检工作,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这几年中,她积极探索“关门办案,开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丹棱模式,组建“这条小鱼在乎”困境儿童帮扶团队,启动“法治进校园”三年巡讲活动,开展预防性侵害、禁毒宣传、校园暴力等各类法治宣讲活动40余次,受众达5000余人次。同时创新“3+X”工作模式,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用阳光般的温暖、雨露似的润泽开创了丹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使得丹棱县未成年人犯罪率连续多年居全市最低。
“扫黑除恶工作与未检工作不同,面对的不是未成年人,而是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黑恶势力。‘角色转换’虽然有压力,但扫黑除恶就是我们检察官的职责和使命,我要尽快适应工作节奏。”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面对一群还未长大的孩子时,她是倾注满腔的柔情的“牟阿姨”。但面对黑恶势力,她又是铁面无私、仗义执言、守护正义的检察官。
刘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于重大复杂,社会高度关注,院党组决定由牟仕珍主办该案,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案件开展全面审查。牟仕珍和专案组成员迎难而上,甚至于国庆节、中秋节都奔波在各个看守所的路上,成功认定违法犯罪事实31起,追加认定犯罪集团成员9人,成功指控40名被告人,法院均判决认定有罪。
刘某某等4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庭审现场
火眼金睛,成功追诉17年前的犯罪事实
在办理刘某某等4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期间,牟仕珍审查一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前科材料时发现,判决书载明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刘某某无故使用凶器殴打他人进而导致案件升级,引发李某某重伤另一被害人的案件发生,但刘某某却并未被追诉。
“案件事实究竟是什么样的?刘某某在当中起什么样的作用?他为什么没有被认定为犯罪?……”带着这样的疑问,牟仕珍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本着对涉黑涉恶从严惩处的态度,不放纵、不遗漏,对发现的线索深挖彻查。一方面调阅当年相关卷宗认真仔细审查,另一方面详细对李某某进行讯问,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
“针对取证不足,我们办案组摸着石头过河,有针对性地提出方向性意见,逐一分解细化,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将‘4·15’专案中环环相扣的犯罪证据悉数锁定。”牟仕珍介绍道。
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经过迅速高效侦查,查清了刘某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经审查,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并且该起犯罪事实未过追诉时效,遂一并提起公诉。
迎难而上,精准打击黑恶势力
刘某某等4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正值暑假,牟仕珍为了尽快完成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主动放弃周末和休假,加班加点,没法按时回家陪女儿,那段时间,女儿只能跟着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就是这样面对没日没夜的加班任务,没有半点矫情和抱怨的她,凭借丰富的业务工作经验和过硬的法律素养,在面临多名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成员拒不认罪,且存在翻供情形的情况下,有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先易后难,各个突破。本案涉案40人,除了对首要分子刘某某和主要成员共10人不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外,剩余30名被告人,有28名签订了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采纳率高100%。同时,该案审查报告达560余页30万余字,仅起诉书就修改了7稿。三天的庭审,每天从早上9点到晚上10点,不管是体力,还是精力、业务能力,都是对检察官的直接考验。牟仕珍迎难而上,为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她休庭时就庭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调整公诉策略。白天庭审结束,晚上继续查漏补缺,完善第二天的庭审预案。
2019年12月,由丹棱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4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宣判,刘某某等40人被判处24年至1年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