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仁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扫黑办主任李剑,不畏艰险、勇挑重担,团结带领全庭干警勤勉工作、积极履职,先后审结了“气霸”石某某涉恶案、“酒霸”齐某某涉黑案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秩序,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章立制 完善扫黑除恶工作体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高质高效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关键是要结合法院实际完善工作制度。”李剑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开始便有清晰地认识。
在仁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李剑发挥专业优势,牵头制定了《仁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仁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规划》《仁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仁寿法院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章制度,对线索摸排、宣传发动、案件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起一套衔接有序、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序推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告诉大家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样,制度设计逻辑就在于此。”李剑如是说道。实践也证明,正是由于有完备的制度保障,扫黑除恶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截止目前,仁寿法院受理的8件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办结。
带头攻坚 全力以赴啃硬骨办铁案
“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精准掌握了法律法规,才能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作为刑事审判的“老法官”,李剑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但面对扫黑除恶新任务,他一刻也不敢放松,工作伊始便着手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立志要成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行家里手。
王某涉恶势力集团案件是仁寿首例涉黑恶案件,既无成熟的经验可循,又面临被告人数众多、案件疑难复杂、社会高度关注的实际情况。面对实际困难,李剑主动放弃休假,一头扎进案件卷宗里,“五加二”“白加黑”,最终全面梳理出事实证据,形成了150页阅卷笔录和审理提纲,确保了案件审理顺利进行。2019年11月8日,仁寿法院对王某等17名被告人涉恶势力集团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王某作为集团首要分子犯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贩卖毒品、非法拘禁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齐某某等人依托仁寿县某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方式打击、排挤竞争对手,暴力垄断当地啤酒市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李剑作为该案承办人,为依法从严从快审理该案,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将5名受疫情影响异地羁押的被告人押解回仁寿,带头阅卷、整理审理提纲,多次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固定争议焦点,2020年6月15日至17日,连续三天主持高强度庭审,制作出224页12万字的刑事判决书,最终21名被告人受到了应有惩罚,其中主犯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开公正 法治教育贯穿审理全过程
“庭审是法治教育的‘中心课堂’,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不仅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让人民群众成为扫黑除恶的见证者、参与者和评价者。”李剑说。
2018年以来,仁寿法院审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李剑都主持制定了详细的庭审保障方案,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是方案的重要一环,李剑每次都亲自过问、亲自把关。2019年9月11日至12日和10月10日,仁寿法院两次开庭审理石某某涉恶案,李剑作为该案合议庭成员,在审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协调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等单位,邀请代表委员、机关单位和群众代表200余人次旁听庭审,共同见证了仁寿史上罚金最多的刑事案件审理全过程。
“被告人王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2020年7月29日,王某某等涉黑案一审宣判。“太好了!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惩罚。人民群众既感受到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又零距离接受了法治教育的洗礼。”这是仁寿县政协委员岳兆杰旁听案件后的真实感受。
铁肩担当,剑扫黑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迈入决胜阶段,面对已经取得的战果,李剑却说:“现在还不是鸣枪收兵、举手相庆的时候,我们要继续保持从严打击高压态势,探索建立专项斗争长效长治机制,让惩恶扬善的利剑永远闪亮!”(周瑞 耿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