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宗明,男,汉族,194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丹棱县人民法院退休四级高级法官,丹棱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曾获评“眉山市优秀基层法律工作者”“眉山市人民调解能手”等称号。
2019年6月,朱宗明创办唯民调解工作室,作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专职调解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工作。5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纠纷458件,调解成功率为92%,为基层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他既是一位办案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好法官,也是一位不为名、不为利,为公平正义发声,伸张正义的‘法律专家’。”这是丹棱县普通群众对朱宗明的评价。
1964年,不满18岁的朱宗明参军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50团修理连,在该连队服役18年,从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一名连队优秀政治指导员。1982年,朱宗明转业到丹棱县人民法院,多年后成为一名四级高级法官,退休后,怀揣着对法律公平正义的热爱,他成为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
从军18载,从事法律工作近40年。朱宗明在处理家庭纠纷却有着别样的“铁汉柔情”。
2023年3月2日,朱宗明所在的唯民调解室收到一起求助。83岁的退休教师彭某,卡里的退休金“不翼而飞”,两个儿子非说钱在女儿那里,并在亲属朋友中大肆宣传彭某“偏心”。
“她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儿子到处说自己偏心女儿,家庭矛盾还越演越烈,自己的退休金也不见了。”朱宗明称,自己一收到这起调解工作,便意识到事有蹊跷,立刻着手调查。
之后,他通过宣讲法律规定与儿子耐心沟通,让儿子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最终,两个儿子承认这一切都是他们“自导自演”,并向母亲承认了错误,纠纷得以平息。
“朱法官在审理案子之时秉持公平公正,审理案子之外多做沟通交流,做到有情有义,充分体现了他的为民情怀。”朱宗明的同事杨金海说。
案子一判了之很容易,但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并不容易。朱宗明凭借深厚的为民情怀、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务实的工作方法,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广泛的赞誉。
牢记初心 扶危济困
他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践行者
朱宗明大量的调解工作是不收取劳务报酬的。制作调解文书、代写诉状、代理出庭等往往只收取很低的费用。
“不求名图利,只想以此回报社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待遇。”这是朱宗明做这份工作的初衷。
2024年4月8日,朱宗明收到一起法律援助。原告黄某是一位下岗残疾三轮车夫,他与被告符某,一名房屋建筑承包商,因借款纠纷对簿公堂。黄某曾六次借款给符某,总额25万元,后者仅支付了利息,本金未还。
由于黄某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案件一度陷入困境,朱宗明得知后,通过当面沟通和书面指导,详细帮助黄某如何诉讼和调解,并无偿为其代写起诉状,清晰阐述了黄某的困境和借款详情,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
“本案中,原告系居住公租房的下岗残疾人,靠蹬人力三轮车积攒20多万元实在来之不易,竟然被老赖借款不还,我作为法律工作者,有责任尽全力帮助他,必须运用法律武器帮助他追回借款,维护其合法权益。”朱宗明说道。
薪火相传 身正为范
“我不管什么时候路过朱庭长现在的工作室,都能见到他忙碌的身影,不是在接待群众,就是在做文案,或者是在认真学习。”这是同事眼中的朱宗明。
1982年,朱宗明脱下军装披上法袍。面对法律工作的挑战,他不断学习法律条文,学习借鉴先进做法,精益求精。在工作中,朱宗明深入案发现场,了解核实情况,仔细甄别证据,正确适用法条,同时做好法治宣传,努力让公平正义在每个案件中得以体现。
朱宗明对法律事业的无限热爱与执着追求,如同灯塔,感染着身边的同事,也让他一家三代都选择了法律服务这一职业。目前,他的女儿朱智莉和外孙女都相继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加入法律服务队伍。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这是对自己的期许,也是对余生的承诺。在朱宗明的影响下,朱智莉将带着她的女儿,沿着父亲的足迹用法律专业知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眉山,像我父亲朱宗明这样的法律工作者还有很多,我们会携起手来,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努力为需要帮助的群众发声助力,让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朱智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