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俄西典罗,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司法所负责人、民建镇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四川省一级人民调解员、乐山市“争先创优”优秀司法所长、乐山市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乐山市二级人民调解员、马边彝族自治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正在工作中的俄西典罗
“有事就找典罗所长!”在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群众的口中,俄西典罗是化解矛盾的“金牌调解员”,是四处奔走的“和谐使者”,是彝族“德古”(意为“德高望重的人”)。 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8年,总结出“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模式,巧妙运用4步调解工作法,探索出“1、2、3、3+X”调解机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无一起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足迹遍布全国30个省(区、市),行程达10多万公里,为确保一方平安作出贡献。 钻研法律 做专业的人民调解员 2006年,俄西典罗任马边民建镇群众工作办主任兼司法助理员,对于半路出家从事法律工作的俄西典罗来说,只有刻苦钻研法律知识,才能更好胜任这份工作。 “打铁还需自身硬,没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俄西典罗边学边干,利用业余时间钻研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参与了众多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俄西典罗像一块海绵,不断吮吸着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本领。 2013年,俄西典罗被任命为民建司法所所长,身份转变,初心不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一方平安,是俄西典罗最大的心愿。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俄西典罗充分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他建立健全并制作上墙了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所长职责、“三色预警”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做到政务公开、职责分明。 俄西典罗还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咨询,指导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月排查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指导各村(社区)网格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实行每月定期走访,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创新模式 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 “不同的案情要用不同的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俄西典罗总结出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模式,即在情感上,最大程度与双方产生共鸣;在理念上,坚持调解原则,强化公平正义;在法律上,突出不偏不倚、普法释理。 同时,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俄西典罗还探索出了“1、2、3、3+X”的调解机制。其中,“1”是以“人民调解”替代法律诉讼,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道防线;“2”是将当事人双方分开,采取“背对背”调解;“3”设立人民调解分村(社区)、乡(镇)、县三级调解制,使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社区)、疑难问题不出乡(镇);“3+X”是整合多种资源,成立以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网格员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和彝族民间“德古”等志愿者调解队伍,实现专兼职调解相结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8年来,俄西典罗共调解案件706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无一例因调解不当而引起上访,无一起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依法为农民工维权,讨回农民工工资42人次、300余万元,参与工伤工亡维权36件,讨回维权资金1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