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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 | 检察助力“大美名山”建设

来源: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陈林 发布时间:2023-08-16 10:34:59

8月15日,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近年来,名山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响应和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以保护“天府之肺”、建设“大美名山”为目标,从名山区实际出发,充分依托检察平台,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利用“长江十年禁渔”“秋季禁渔”等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坚持长效治理与短期目标相结合,认真全面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去。

以强化机制建设为抓手,将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做细。创新机制建设,积极同有关部门加强协作,与名山区纪委监委、名山区河长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先后会签《协同推进全区水土流失治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意见》《关于协同推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加强同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创新“公益诉讼+”模式,实现了公益诉讼线索的多角度、广范围的有效收集,使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更显成效。

以更好服务大局为目标,将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做实。坚持以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生态检察护青山,打造名山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名山区水域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基地,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和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导行政机关认真履职,加强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推动撂荒地耕地整治,严守耕地红线,摸排古树名木维护现状,确保全区193棵古树林木得到有效保护。

以实现生态修复为目的,将生态保护检察工作做深。围绕绿美名山、美丽乡村建设,聚焦侵害生态环境的违法事件,彰显检察机关践行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担当作为,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监督力度。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和耕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走访调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导行政机关认真履职。针对艾某某、王某某等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案,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使得赔偿义务人主动与名山区检察院达成生态赔偿协议,支付生态修复费共计5万余元,并在相关水域开展增殖放流,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并实现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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