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和保护生态环境,助力美丽乡城建设。6月6日,本院组织部分干警深入青德镇仁堆村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向群众宣传本院近几年办理的涉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曲批志玛结合当地群众易犯的罪名,用本地藏语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为群众解答关于森林保护、实行禁猎、禁渔的通告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咨询,引导广大群众更直观地知晓野生动物和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及爱护野生动物、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呼吁广大群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本院就《乡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行讲解,鼓励群众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共同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城。
本次活动,本院共向群众发放了宣传手册和环保纪念品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人人建设美丽乡城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本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环境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刑事和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以“公益”的名义,守护好环境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司法防线,促进形成保护长效机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乡城检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