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古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与中学生有关联的故意伤害案件。
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古蔺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邀请了古蔺县关工委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古蔺实验中学师生代表共计80余人观摩旁听本次庭审。
案情简介
本案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张某(石宝中学学生)系网友关系。2021年1月22日下午,杨某到石宝中学接其侄子放学,在学校附近遇见张某。因杨某与张某曾在某网络平台上发生过口角,杨某遂对张某进行言语挑衅,两人发生争吵后分开。杨某到附近五金店购买了一把木质锄把。随后二人再次相遇,发生相互推搡。推搡过程中,杨某用锄把殴打张某及被害人何某。经鉴定,何某颅脑损伤构成重伤二级。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某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现场 庭审变“课堂“
庭审活动现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案件审理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有序进行。以鲜活的案例作“教学素材”,庭审变“课堂”,师生们严格遵守庭审纪律,聚精会神观摩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法治加餐”,聆听普法讲座
庭审结束后,“泸法麒麟”普法志愿队古蔺分队队员张薇先结合杨某故意伤害案向同学们讲解了《刑法》关于刑事犯罪年龄的规定。随后,张薇又以判断题、选择题的方式向同学们提问,同学们积极参与互动,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让同学们对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张薇还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和引导同学们要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友好相处,自觉抵制校园暴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种下“法治种子”——开出“法治之花”
通过观摩庭审、聆听普法讲座的形式在同学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让同学们树立起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接下来,古蔺法院将持续通过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理念,让“法治之花”在每位青少年心中竞相绽放。
(吕琪婷 杨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