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泸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四大重点任务、二十项具体工作。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市两会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在我市深入实施,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实施“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奋力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大重点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三、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实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筑牢依法治理根基
二十项具体工作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细化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务实举措,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重点课程和必训内容,纳入各部门(单位)的学法计划和普法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宣传平台的管理。依托各级普法讲师团、各行业领域宣讲团以及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小微宣讲。 (五)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把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宪法学习宣传有机结合,抓好宪法宣誓、宪法讲座、宪法阵地等重点载体和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渠道,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六)常态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开展第三届全省“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泸州分会场活动和“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组织开展以民法典为重点的“纳爱杯”青少年演讲比赛,设立村(社区)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参与各级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活动,扩大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的影响力。 (七)重点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推动科级干部任前考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印发《泸州市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推动学法考法工作向学校、医院、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覆盖延伸。 (八)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办法》等规定,发挥法治教育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我讲法治小故事”“法治教育读书会”“模拟法庭”“宪法法律进高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活动。发挥各级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集群功能,推进“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扩大“法律进学校”的渗透力。 (九)全面开展重点法律法规普及。结合“法律八进”“政法干警驻网格”,压实普法责任,整合普法力量,普及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民族宗教、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食药安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长江保护、河湖长制、教育医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障、退役军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反邪教、反不正当竞争、反食品浪费、人民调解、禁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知识,推动企业诚信守法、和谐劳动关系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泸州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动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形成市、区县、部门共同参与的普法格局。 (十)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系列活动。印发《2023年泸州市“一月一主题”活动方案》,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统筹发展与安全等重点,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部门的普法职责,持续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十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使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力争打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省级试点单位,强化效果评估和结果运用。 (十二)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和传统法律文化。加大对我市入选《四川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法典》(第二集)的展示利用,制作发布专题报道、电视纪录片。立足古蔺县等地丰厚的红色底蕴,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发函咨询等形式,推动市、区县、镇街三级梳理挖掘,推动宣传、党史、文旅、档案等部门深度参与,申报全省第三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和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建设红色法治文化主题阵地。 (十三)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用好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提档升级泸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升级打造奢香法治公园为泸州市宪法文化公园。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把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积极创建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十四)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面推行“1+7+N”茶馆法治文化,推进线上线下茶话会说法、茶余话法等,做优做强“泸小法”“法治茶馆”普法品牌。组织开展“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法治电影进千村”公益广告宣传等活动,主动融入“强国复兴有我”“醉美泸州·百姓舞台”“酒城文艺轻骑兵”“书香酒城、全民阅读”等系列惠民文化活动。 (十五)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办好“给您说法”“茶余话法”“法治与生活”“法治泸州”普法栏目。依托“报、网、端、微、屏”等平台,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普法方式,巩固提升“石榴籽”“满天星”“泸法麒麟”“法娃”“金兰花”等普法品牌。组织参与第四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做好与“四川普法+”新媒体普法联盟的对接,促进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普法媒体信息互通,提升普法效能。 (十六)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制定评估方案,明确指标体系,组织全市中期评估,充实完善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数据,摸清工作家底,编印“八五”普法资料读本,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挖掘、整理、报送、宣传。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总结经验,抓好工作查漏补缺和固强补弱,表扬一批市级先进,做好中期评估迎省检和省级“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再上台阶。 (十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探索建立泸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十八)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施动态管理,利用“法律明白人”线上学习培训平台、培训实体基地和菜单式培训、校地合作、社会实践等,提升培养质量。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大比武,积极参与全省“寻找最美‘法律明白人’”活动。 (十九)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做好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加强动态管理,申报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符合条件的区县参与全国首批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结合实际,探索推广“社区(村)法律之家”建设。 (二十)强化工作保障支撑。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专兼职人员,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机制,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把强化基层普法骨干业务培训作为提升能力的关键,选派人员参加“八五”普法骨干暨“法律明白人”提能培训。继续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充分保障普法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