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安排部署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诉讼服务站工作,4月21日,四川高院、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律师调解暨律师事务所诉讼服务站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会上获悉,截止目前,全省各地法院共成立律师调解室163个,加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特邀调解员名册的律师调解组织357个、律师调解员2270名。去年,全省法院调解案件27.0945万件,其中有律师参与调解的案件共2.1285万件。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四川高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非接触式”诉讼服务,截至到目前,全省在律协、律所设立的诉讼服务站达96个。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强在讲话时强调,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内在需要;是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是建设法治四川,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内容,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再补短板、再强弱项、再抓落实,推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成为四川司法行政的一道亮丽风景,为全国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提供“四川经验”。要大力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配合,深化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衔接配合中的具体问题,确保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要大力争取法院支持,在案件来源方面,积极争取法院将适宜律师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委派委托给律师调解组织调解;在司法确认方面,要推动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落实好四川高院《关于深入推进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意见》,提高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率,增强律师调解的权威性,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在讲话时提到,当前工作依然存在如律师参与积极性不高,当事人知晓度、认可度不够,在线调解平台使用率不高、司法确认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畅通等问题,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律师的积极性和当事人的积极性问题。而真正解决“两个积极性”,就要从思想理念、工作机制、各项保障上着力,让参与各方从外在的要求到内在的自愿转变,让律师从被动接受这项工作到积极投身这项工作转变,最终实现为民服务、定纷止争的目标,实现为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作贡献的目标,实现推动四川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张能强调,律师调解和法律服务、诉讼服务兼具平安和法治的价值,当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法院要深刻理解律师参与解纷的重大意义,透彻理解律师调解工作的原则、范围、运行机制等内容,完善诉调对接程序,探索畅通司法确认的渠道,促进律师调解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提升律师调解工作质效。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共同有序规范推进律所诉讼服务站的设立、运行,要坚持律所诉讼服务站的实质化运行,坚持便利群众诉讼、依切实有效开展服务、联动协作多元解纷。各中级法院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一道,对辖区律所诉讼服务站进行统筹。要立足于公益性质,明确律所诉讼服务站的职能定位、设立程序、服务事项,工作标准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对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确保诉讼服务站真正有用有效。
会上,南充市司法局、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自贡市司法局、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作会议交流发言,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书面交流经验。会议还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等5家律师事务所诉讼服务站授牌。(李月 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