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3月15日上午,屏山法院在新县城步行街开展“3.15”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普法宣传员通过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针对网购已成为主流的特点,重点宣传了《网络消费法律知识点》,让网络消费者知晓在网购、直播中因虚假宣传、误导以及产品致人伤害等情形平台、直播者、销售商的责任,开展民事诉讼引导,宣传民事诉讼基本程序规定、证据规则等,指导群众如何向法院诉讼,引导网络消费者依法维权。
同时法院普法宣传员还进行了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反洗钱等法律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本次活动共计发放资料300余份,切实提高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丁如林 周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