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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春风化丝雨,维权意识入人心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杨铃麟 发布时间:2023-03-15 14:17:45

您遭遇过消费侵权吗?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该怎样对不良商家说“不”?

又是一年“3.15”,为让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屏山法院与您分享一些维权小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作为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等。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1. 纸质或电子版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合同等;

2. 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

3. 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旅游行程表、计划书等。

注意: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作为消费者怎样维权?

(一)线下维权

1.可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陆12315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应情况。

(二)线上维权

1.各个大型购网网站都有自己的交易纠纷客户服务部门,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购买商品的信息以及交易相关的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

2.如果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消费者可以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以电话报案;

3.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维权小课堂

1. 拒绝霸王条款,如“特价商品概不退换”“金银饰品概不退换”“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元”等均属于霸王条款,遇到以上条款均可投诉;

2. 切勿盲目支付“定金”,“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

3. 消费维权号码:12315,不管消费者的投诉是针对食品、药品还是其他商品,投诉内容是质量还是价格,投诉的企业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可以通过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杨铃麟)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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