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什么?《狂飙》里的电鱼,在筠连是这样处理的!

来源: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古静 发布时间:2023-02-16 11:03:56

热映电视剧《狂飙》中,有这样一个镜头:徐江的儿子徐雷和朋友带着电捕鱼工具套装到野外水域“捞”鱼,自信满满朝水中走去,幻想着“大鱼、丰收”,却因触电不幸溺亡……无独有偶,在筠连县法院辖区内也有一名以身试法的“电鱼人”,大家一起跟着小编视角来看看他是怎么被处理的吧!


1676516715135.png

2月7日,筠连县法院将审判庭搬到案发地乐义乡,在乐义乡宝圣村党群服务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均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2个月。

1676516741591.png

宣判结束后,法官对旁听群众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

1676516766717.png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13日,被告人李某均使用电捕鱼器在筠连县乐义乡一天然河流内捕鱼,被当地群众发现后报警,公安民警到达后,被告人李某均丢弃作案工具逃离现场,公安民警在现场查获电捕鱼器一套、鱼获0.87斤。后,被告人李某均于当日下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认定,被告人李某均用于捕鱼的电捕鱼器属于禁用渔具。

1676516792291.png

法院审理认为


1676516819468.jpg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工具、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结合其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积极修复生态、犯罪前科等从轻、从重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1676516837846.png

法官说法: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国家实行长江十年禁捕制度。非法电鱼不仅破坏鱼类繁殖,还对水域中的生物链造成毁灭性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电鱼过程中如设备漏电或操作不当,电鱼者甚至会有生命危险。在此,特别提醒大家,切不能心存侥幸,在禁渔期、禁捕区域实施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