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的动态管理,切实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月30日,内江市东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对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卫计执法大队3个市级学法用法机关(单位)和市级法治示范乡镇田家镇政府进行复核检查。检查组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刘茂春同志带队。
检查组到区卫健局开展复核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来到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卫计执法大队、田家镇进行复核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法治示范乡镇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法治体系建设、学法用法活动开展等情况。
检查组到田家镇开展复核检查工作
检查组按照《内江市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指导标准(试行)的要求认真审查被核查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对被复核单位示范命名成功以来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陈 莲)